网贷平台利息过高,不还款后果严重!你知道有哪些后果吗?
2023-09-19网贷逾期网黑大数据170°c
A+ A-中国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在各种P2P平台野蛮生长、跑路事件频发之后,监管靴子终于“落地”。这无疑会给网络借贷市场带来巨大冲击。借款人一定会担忧自己以后还能在借贷平台上借到款吗网贷平台利息过高,不还款后果严重!你知道有哪些后果吗??而更多的投资人还会担心,借款限额的规定,会不会影响自己的投资收益甚至本金?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在出席中国普惠金融国际论坛时如此表示。
陆书春介绍,互联网金融作为数字金融的一部分,为普惠金融做出一定贡献,利用互联网手段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但近两年互联网金融发展中也出现一些问题,将更关注如何发挥互联网金融的普惠作用。
陆书春提出,去年央行发布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指导意见对互联网金融的作用给予肯定。互联网金融的生命力在于依托新技术为传统金融覆盖不到的人群提供补充服务。要坚守互联网金融发展本源,通过互联网手段解决普惠金融和传统金融的痛点和短板。
8月24日,银监会与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提出,同一自然人在不同平台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在不同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在不同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500万元。
业内提出,这对当前90%以上的平台将产生重大影响,因为大多数平台业务金额超过上述限额,其中尤以房地产抵押贷款、供应链融资等为代表。
“最近发布的网贷管理办法,我个人理解,就是体现这种初衷理念。”陆书春说。
陆书春还提出,互联网金融本身是技术驱动创新。要坚持技术投入,发挥技术创新优势。谁能更好把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用好,通过技术控制风险解决互金发展难点问题,谁就能享受政策红利和技术红利。
另外,发挥普惠金融作用要控制风险,才能行稳致远。使用新技术、新业务的同时要警惕风险蔓延。互金发展好不好,在于风险控制好不好。以借贷为例,风险控制不好就无法持续。由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复杂性和外延性,要将法律风险、信用风险、运营风险、技术风险可控降到最低。行业也要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持久行业才能持久。强调平台信息披露,完成银行存管、信息共享,坚守监管要求。
陆书春总结,互联网金融发展要不忘初心,加大技术投入、提升风险理念,强调监管、自律、市场三位一体,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发挥互联网金融在普惠中的作用。
个人最高可贷100万
《办法》最大的变化是对借款上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如借款需求巨大可选择其他融资渠道
如果网贷平台利息过高,不还款后果严重!你知道有哪些后果吗?你的借款需求巨大,单个平台20万和总平台合计100万的限额,对你产生了限制怎么办?P2P平台只是借贷渠道的一种,即使它的借贷规定越来越严格,在现行的市场环境之下,借款人可以选择的融资渠道还是有很多。所以,与其担心自己的借贷之路会受此影响,还不如把精力放在如何提升自己的经营能力、和纳税信用之上。
客户资金需要第三方托管
《办法》规定对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实行分账管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资金存管机构与网贷机构应明确约定各方责任边界。
如此一来,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账户都开在银行,网贷机构碰不到现金,可以防范网贷机构设立资金池和欺诈、侵占、挪用客户资金。
借贷双方必须实名注册
《办法》设置了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义务、合格出借人条件,要求出借人及借款人必须实名注册;借款人应当保证融资项目的真实、合法,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贷资金,不得用于出借等其他目的;严格禁止借款人欺诈、重复融资等。明确对出借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和实行分级管理,通过风险揭示等措施保障出借人知情权和决策权,保障客户信息采集、处理及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房产抵押等大额贷款面临调整
部分个人借款人通过网贷平台进行房产、汽车抵押等大额贷款项目。“网贷平台中涉及到房产、汽车抵押等大额贷款项目面临调整,平台此后必须转型,消费信贷有望成为平台主要发展方向。”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部分析师陈莉表示,大额标的项目由于资金巨大风险积聚,另外平台为了分散风险常常会有拆标现象的出现,借款限额将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
网贷机构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担保
《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办法》要求强化信息披露监管,规定网贷机构充分披露借款。
不要再指望“刚性兑付”了
对投资人来说,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在对网贷平台有具体而严格规定的同时,对投资人也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新规明确,“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并“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因此,今后真的不要指望“刚性兑付”了。
在新规尚未出炉之前,就有上市公司急着与P2P业务进行切割。8月20日,匹凸匹发布公告称,将出售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距离该公司更名为匹凸匹,不过一年多的时间。
除了匹凸匹之外,熊猫金控和五粮液也是去年高调进军P2P领域的上市公司。
2015年3月,熊猫烟花(600599,股吧)更名熊猫金控,银湖网则是该公司旗下推出的P2P平台。2015年5月,五粮液持股80%的深圳万盈金融P2P平台宣布上线。一年过去了,P2P业务是否给这三家公司带来正面的影响呢?
截至当前,匹凸匹和熊猫金控尚未发布和中期业绩相关的公告,但可以从五粮液的中期报告当中看到一些端倪。
8月24日,五粮液发布的半年报当中,未提及任何与P2P相关业务。半年报显示,五粮液扣非净利润增长幅度为18.05%,净利润同比增幅17.87%,扣非净利润增速大于净利润同比增速,说明在非主营业务的表现拖慢了整体净利润的增幅,去年投资深圳万盈金融也归类于五粮液的非主营业务。
哪些公司P2P业务提振业绩?
中国平安(601318,股吧)半年报显示,截至2016年6月底,该公司旗下P2P平台陆金所累计注册用户数2342万,上半年总成交量32019亿元。陆金所控股在2016年1月完成了B轮融资,完成融资后陆金所控股整体估值约为185亿美元。
还没有发布中期报告的用友网络,在一季度报告中也提到,旗下友金所实现新增撮合成交金额14.9亿元人民币,累计撮合成交金额45.4亿元人民币,比2015年年底增长49%。
P2P概念股普遍利润少
陆金所、友金所的数据固然抢眼,但那些拼命“沾边”P2P概念的个股业绩表现又是如何呢?有13只沾边P2P概念的上市公司发布了中期报告,其中,发布中报的个股11只,发布业绩预告的个股2只。
除了五粮液和昆仑万维之外,其余的11只个股中期净利润都没有超过2亿元。以这样的净利润水平,这些非金融领域的上市公司,通过P2P涉足互联网金融的难度不小。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发展来看,前期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运营推广是在所难免的,业绩表现差的公司想切入的难度并不小。专注做互联网金融的公司都需要很大的精力和资源去布局,更何况不务正业、趁热打酱油的上市公司?